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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剧“注水”:吓跑了观众,损伤了口碑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品创格万词霸屏推广公司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12-11  来源:光明日报  浏览次数:79
核心提示:从《我是余欢水》,再到《十日游戏》《隐秘的角落》,网络“短剧”正在引发一波热潮。实际上,“短剧”的概念,可分为两种。一种是类似《隐秘的角落》,单集时长仍在45分钟左右,但集数大幅缩短的网络剧。另一种是优酷、爱奇艺和腾讯等视频网站大力发展的“单集时长短”的剧集,总体而言是指单集时长小于20分钟的视频内容。这样的变化,有政策的因素。2月6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为促进形成严肃、严谨的创作风尚,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,鼓励30集

在国家版权局指导下,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29日在京成立。成立仪式上,文字版权工委和阅文集团共同发起,联合人民教育出版社、人民文学出版社、腾讯、百度、搜狗等多家版权单位发出“阅时代·文字版权保护在行动”联合倡议,呼吁保护原创,尊重版权,让数字内容产业保持生机活力。

业内认为,此举标志着文字版权保护将进一步加强,通过搜索引擎、浏览器入口等多方平台联动,切断盗版网站内容传播链条,建立健全正版内容保护机制,有效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。

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进步,中国数字内容产业持续稳定发展,产业实力不断增强。但与此同时,盗版也变得更加隐蔽化,在搜索引擎、浏览器入口、应用市场、社交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快速推广与传播,增加了维权难度。

行业数据显示,中国网络文学总体盗版损失规模年均超过50亿元。“有时候搜索自己作品,盗版链接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首条,甚至整个搜索结果首页都是盗版网站,十分猖狂。”网络文学作家“会说话的肘子”感慨道,“这些盗版网站就像寄生虫一样,喝着作者的血,而他们付出的则是极其低廉的成本。”

数字时代的文字版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。盗版行为破坏了作者以及正规内容版权方直接利益,更严重阻碍了产业健康发展。如何加强保护,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管机制,成为业界面临的紧迫问题。

今年,酝酿近10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式启动,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拟加强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成为亮点。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称,随着作品创作内容与表达方式的日新月异,利用先进技术侵犯著作权的手段也不断翻新。携手打击盗版,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,已成为业内普遍共识。

“传统的维权举措已经无法满足数字时代版权保护的需求,要将‘单打独斗’的定向维权升级为广泛合作的行业生态治理,产业链各方协同发力,积极探索并建立正版内容保护机制。”阅文集团副总裁徐斓建议。

打击盗版是一场全行业的持久战。此次联合倡议提出,参与委员会的多方平台和企业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、中国版权协会相关工作,加强各版权平台方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,形成导向清晰、标准明确、严谨规范的保护机制;对盗版组织和个人采取更有力的打击措施和更全面的维权行动,维护广大作者权益,共同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倡议书也呼吁行业合作与社会共治,提升社会各界尊重原创、保护文字版权的意识。

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夏烈认为,盗版已成为阻碍网络文学繁荣发展的“毒瘤”,而加强行业自律是推动版权保护工作更上层楼的关键之举。应持续发力文字版权保护,上下游平台联手,合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,保护好作者的创作热情。

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,在网络时代保护文字版权,通过“文字版权保护在行动”等推动文字版权更广泛运用传播,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意义,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。 


 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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